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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教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4-11-20    发布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教学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评价办法

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学校教务处要求,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评估办法,结合我学院本科教学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合格标准

(一)课堂教学环节

1、凡是进入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应当有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安排、教学参考书介绍;

2、教师应当准备书面或者电子教案;

3、每门课程根据需要安排适当的教学讨论和期中检查;

4、课程应该按照预定进度进行,不得任意变更。

(二)考试、评阅、登录环节

1、考试采取开卷或者闭卷方式。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为70%。

2、试题应当反映课程的主要考核内容;

3、教师评阅试卷逐步采取流水作业方式,由多位教师共同参与分别评阅,以保证阅卷的公正性并提高效率。

4、评阅试卷后写出书面试卷分析,并归档交给教务办公室。

5、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确登录考试成绩。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本科生应考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和专业实习。

2、论文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每个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10人。毕业论文写作一人一题。

3、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环节应当符合学校要求,并符合《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撰写注意事项》

4、原则上指导老师不参与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

二、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措施

(一)本科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改,应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二)按照领导干部、系主任听课制度要求,通过听课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按照《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学院教学督导组通过听课等督导措施,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帮助学院改进教学管理。

(四)除了参加学校教务处网上评教之外,定期采取书面评教方式,收集学生对课程和教师教学的意见;

(五)定期召开本学院本科学生教学座谈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教师座谈会,增进沟通和理解,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