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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20    发布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仲教字[2006]55号

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单元。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学校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重要载体,更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打好基础。

二、课程建设的总体原则与目标

按照一般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加强课程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优良、结构科学合理、教学科研业务素质高的教师队伍,不断深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改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基础上,按计划、分步骤地遴选一批具有一定特色或优势的课程予以重点建设,努力创建学校的精品课程、“品牌”课程,切实提升办学实力。

(一)确保合格课程。凡专业培养计划中列出的所有课程均应加强建设,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二)加大优秀课程的建设力度。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以及各院(系、部)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分期分批遴选具有较好建设基础的合格课程进行重点建设,优先加强对受益面较广的基础课、专业(技术)基础课的重点建设,以充分发挥优秀课程的示范作用。

(三)打造精品课程。在校级优秀课程的基础上,遴选具有一定特色或优势的课程,深化教学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为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夯实基础,高水平地创建学校的“品牌”课程,以切实促进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课程建设的标准

(一)合格课程标准

1.配备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主讲教师,原则上要求每门课程有两位以上教师。一位教师应以一门课程为主,同时可以兼教相邻学科的另一门课程。

2.有一个内容完备、符合培养目标整体要求的、注意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大纲。其它教学文件(如授课计划、教案、实验、实习、设计、社会调查等指导书)基本齐备。

教学大纲应根据培养目标确定本课程规格、教学目的和要求;确定本课程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各章节之间的联系及与相应课程的前后衔接;要反映本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要有对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自学、作业、讨论、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等)的要求。

3.有较高的课堂授课质量。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熟练掌握教材,讲解透彻,思路清楚,层次分明,重点突出,难点分解,启迪思维、教会方法、培养能力,理论联系实际,注意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学生能较好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知识、技术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获得学生和同行教师的认可。

4.有较高的实践教学质量,配有能胜任的指导教师;要有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把培养学生能力落到实处的措施和基本条件(实验室基本设备以及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基地等必要条件)。按大纲规定完成实验、实习、设计、社会调查、习题课、课堂讨论等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要求明确而严格,较好地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基本技能,使学生能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

5.有较严格、健全的考核制度和科学的考核方法。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相应的考核办法,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既考核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又注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6.教师教学态度认真,重视教书育人。能结合课程内容和特点引导学生奋发学习,树立为现代化农业和科学献身的理想。

7.重视搞好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坚持执行学校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如定期集体备课,培养性讲课的预讲,实验预做,实验室管理,教辅人员管理、听课制度等)。对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师资培训等工作逐年有计划开展。注意加强课程质量的检查,听取意见,改进教学。

合格课程标准是课程建设的基本标准,是各门课程在教学上的基本要求,是学校对教学质量实施目标管理的基础,各院(系、部)应使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均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二)优秀课程标准

1.师资队伍:具有合理的群体结构(年龄、学历、职称、素质);有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治学严谨;教学研究及科研成果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到教学第一线。

2.教学基础设施与建设:具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富有创新精神、能反映本学科新成就和新发展的有特色的教学大纲和自编、主编或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实验室与课程教学的必要基地建设达到良好水平;有较高的实验项目供选择和按专业技能训练规范分解到本课程的技能训练项目;有严格科学的教学管理和学生考核制度,建立起试题库。

3.教学质量:教师能坚持教书育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注意能力培养;各个教学环节质量都较高,学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明显提高;教学改革成效显著,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被公认为优秀。

4.教研室有良好的教风,教师团结协作,教书育人蔚然成风,认真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杜绝教学事故,工作态度好,管理水平先进。

(三)精品课程标准

精品课程是指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校级精品课程一般在校级优秀课程的基础上遴选产生。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优先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推荐申报。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且须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关该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已上网。参评的课程还必须提供主讲教师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同时鼓励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四、课程评估与程序

(一)课程评估的依据是《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课程评估方案》(试行)。

(二)课程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课程评估申报表》和《仲恺农业技术学院课程评估计分表》;

(四)申报课程由所在教研室推荐,院 (系、部)评审(合格课程)或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优秀课程)后报教务处;

(五)教务处教研科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查;

(六)学校专家组对优秀课程进行评审;

(七)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学校批准后正式发文。

五、课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课程建设工作在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进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课程建设的评审,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立项申报、检查、验收及推荐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等组织工作。各院(系、部)负责对本单位的课程进行规划建设。

六、课程建设的管理

(一)学校对课程建设的管理,按项目管理方式,实行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各院(系、部)以过程管理为主,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的制订及组织实施,教务处以目标管理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协调、检查和评估工作。

(二)课程建设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课程建设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奉献精神,作风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多年(精品课程至少五年以上)从事该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合作精神。课程建设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课程建设规划、落实建设任务、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审批及课程建设的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组一般为4~6人,成员应有明确的任务和分工。

(三)学校设立课程建设专项基金,对经批准立项的校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予以资助,学校资助每门课程建设经费分别为1万元、3万元;对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分别资助6万元、10万元,均不包括师资培训费和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费。

(四)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本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等方面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教材出版资助费、会议费、打印费、评估验收费等,所购置的资料、图书、软件等一律归学校所有,并由专人登记保管。

(五)精品课程负责人及课程组成员在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教学成果奖申报、教材建设评选、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及各类人才推荐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六)为了保证课程的质量,优秀课程及精品课程的保持期限为3年,3年后应重新评估验收。期间如出现明显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将取消其称号,收回资助经费,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评选。

七、附则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