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是学院专业实践教学、学术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我院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保障专业实验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实验室管理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验室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学院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实验室钥匙的统一管理。
2.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登记造册工作,对各种仪器应进行分类编号,定橱定位存放;损坏仪器要及时记载,并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及时做好报损仪器设备的补充。
3.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及时做好各类实验室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4.认真做好各种仪器设备的验收、领发和回收工作;及时保养和维修各类仪器设备;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
5.期末结束前,需清理、核查各类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下学期所需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6.配备实验室助理管理员(勤工俭学岗)一名,负责实验室使用记录、清洁、安全等工作,每学期开学初向学生宣读《人文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一次,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使用需遵守学校及学院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者需根据使用情况、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三、优先保证专业实验课等教学课程的使用。学期初,实验室主任需根据教务处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排课信息,安排好专业实验课的上课时间,做好实验室借用登记管理工作。
四、实验室的申请及借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外借。临时借用仅限本院师生,且须在不影响专业实验课教学的情况下提前申请获批后进行。教师须提前三天向实验室主任递交《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学生必须提交由课程指导老师签名的《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如有两个以上单位同时申请使用实验室,则由实验室主任酌情确定。原则上教学活动优先。
五、实验室的开放。每学期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设定非教学用途外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外的其余时间实验室不予开放及借用。
六、严禁空占实验室。如需取消已申请使用实验室,应及时办理取消手续。
七、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室内要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不准乱动与本实验室无关的仪器设备;进入实验室要有秩序、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任意搬动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详细记录,课后及时做好实验报告;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保持实验室清洁,离开实验室前,应在实验室使用登记、仪器使用登记册上作好登记,要确认实验室水龙头、空调、多媒体、电灯及门窗是否全部关闭。
八、实验室仪器的管理。按照学校关于实验室仪器管理规定,每学期清理一次仪器设备,做到账、卡、物100%相符;仪器放置要科学、规范、美观和使用便利,要注意做好仪器的防腐、防潮、防霉、防蛀、防震、防盗工作;实验中如有损坏仪器者应主动在损坏物品登记单上填写签名;损坏贵重仪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任课老师与实验室负责人协商后,确定赔偿金额,处理后应做记录。
九、未能遵守以上规定且屡教不改者,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停止其使用实验室。
十、本办法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