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正文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新进教师传帮带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0    发布人: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帮助新进教师快速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提升其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与职业素养,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构建优质师资梯队,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每年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新进的全职教师,包括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调入教师,帮扶期限原则上为1-2 年(应届毕业生及无高校教学经验者为 2 年,有 1 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者为 1 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立德树人优先: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传帮带全过程,引导新进教师树立正确教育观、学生观和职业观。

需求导向:结合新进教师的专业背景、职业规划及岗位需求,个性化制定帮扶计划,突出针对性与实效性。

双向成长:鼓励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实现教学相长、科研互补。

过程与结果并重:强化传帮带过程管理,同时注重帮扶成果考核,确保帮扶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章 传帮带参与对象及职责

第四条 指导教师选拔与职责

(一)选拔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良好,无任何教学事故或违规违纪记录;

具有5 年以上高校教学经验,且近 3 年教学评价优良(平均评分不低于 85 分);

科研能力突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本学科领域有明确研究方向、主持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责任心强,乐于分享教学经验与科研资源,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指导能力(二)主要职责

教学指导:

帮助新进教师熟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如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命题、成绩评定等流程);

指导新进教师完成课程教学设计,包括教学大纲修订、教案撰写、课件制作及教学方法选择(如案例教学、翻转课堂等);

每学期听新进教师课程不少于6 次,课后及时反馈改进建议;同时邀请新进教师听自己课程不少于4 次,发挥示范作用;

指导新进教师应对教学突发情况,提升课堂管理能力;协助新进教师完成学生成绩评定、教学反思报告撰写等工作。

科研指导:

根据新进教师专业方向,帮助其明确科研定位,制定 1-2 年科研规划(如论文发表、项目申报);

分享科研资源,包括文献检索渠道、合作研究平台信息等;

指导新进教师撰写科研项目申报书(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校级教改项目等),修改学术论文,推荐投稿期刊;

鼓励并协助新进教师参与课题组会议、学术研讨会,融入学院科研团队。

职业发展指导:

向新进教师介绍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政策(如职称评审条件、岗位聘任要求、培训进修机会等);

结合新进教师职业规划,提供职称晋升、人才项目申报(如青年拔尖人才、教学名师等)的建议;

引导新进教师参与学院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如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及社会服务工作(如企业技术合作、社区教育服务等);

关注新进教师思想动态,帮助其缓解工作压力,适应高校教师角色。

第五条 新进教师职责

主动学习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及教学科研要求,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职业理念;

制定个人成长计划,明确 1-2 年教学、科研及职业发展目标,并报指导教师及学院备案;

积极接受指导教师的各项指导,每学期向指导教师提交不少于2 次成长进展报告(包括教学反思、科研进展、存在问题及改进计划);

认真参与教学实践,按时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主动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按计划推进科研目标,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科研难题;

主动参与学院组织的传帮带交流活动、教学技能培训、科研讲座等,每学期至少参与4 次;

帮扶期满后,提交个人传帮带总结报告,包括成长成果、经验体会及未来规划。

第三章 传帮带实施流程

第六条 帮扶配对

配对时间:新进教师入职后1 个月内完成传帮带配对工作;

配对方式:由新进教师所在系(部)根据新进教师专业方向、岗位需求,结合指导教师选拔条件,提出初步配对建议;经新进教师与指导教师双向沟通确认后,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公示与备案:配对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教科研办存档,并报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 计划制定

配对完成后2 周内,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共同制定《新进教师传帮带工作计划书》,明确帮扶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及考核指标,经教科研办审核后,作为传帮带工作的依据。

第八条 过程管理

日常沟通: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每两周至少进行1 次正式沟通(可通过面谈、线上会议等形式),及时解决新进教师在教学、科研中遇到的问题;

中期检查:每学期末,学院组织传帮带中期检查,评估帮扶进展;对未达预期的,督促指导教师与新进教师调整计划;

第九条 期满考核

考核时间:帮扶期满后1 个月内完成考核;

考核内容:

1.教学能力:以教学评价(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督导评教)、课程教学设计质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为核心指标;

2.科研成果:对照《工作计划书》中的科研目标,考核论文发表、项目立项、专利申请等完成情况;

3.综合表现:包括师德师风、团队协作、参与学院工作及职业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条 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传帮带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科研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教研室)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传帮带工作,包括指导教师选拔、配对审核、过程监督及考核评估。

第十一条 资源保障

经费支持:学院从师资建设专项经费中划拨传帮带工作经费,用于指导教师津贴、新进教师教学科研启动资金(根据学校政策及学院实际)、传帮带交流活动(如教学研讨会、科研经验分享会)开支;

平台支持:为新进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如教室、多媒体设备、教学参考书)、科研平台(如实验室、科研数据库、合作项目信息);优先安排新进教师参与学院重点课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

培训支持:组织指导教师参加高校教师教学指导能力培训(如国家级、省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提升指导水平;为新进教师提供教学技能、科研方法、信息化教学工具(如智慧教学平台)等专项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学院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学院有关新进教师培养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3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