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保障转专业学生顺利融入,提升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2024〕39 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补充管理办法。
一、转入申请条件
1.申请转入的学生,学业绩点需≧ 3.0,且申请前一学年无不及格、缓考记录。
2.学生应具备拟转入专业所需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各专业复试考核具体要求由专业负责人每年制定并公示,考核全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特殊类型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所有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三、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2024〕39 号)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本办法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