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
Admonistrative Law
一、课程基本信息
学 时:32(实验学时:6)
学 分:2.0
考核方式:考查,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中文简介:
《行政法学》是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法治中国”目标的确立,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成为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行政法学》这门课程基本理论和相关制度就是解答这些问题的关键。通过介绍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其它基础知识,使得学生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行政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之树立行政法治观念,提高自己的法学知识水平,从而为其将来依法行政准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这门课程的修习,让学生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相关制度,使得学生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行政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之树立行政法治观念,提高自己的法学知识水平,培养面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需求,系统掌握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行政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适应现代社会需要,服务于基层的高素质现代行政管理复合型应用人才。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以提高同学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宗旨,着重在于培养同学们的实际操作能力。
1、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
本课程理论性较强,讲授中应选取一些典型的行政案例以方便学生对有关的原理知识的理解。
2、采用课堂讨论的方法
对一些复杂、抽象或行政法独特的理论和制度,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事先布置论题,学生搜寻资料,组织讨论,以加深对行政法的本质、渊源以及趋势的理解,拓展学生的视野。
四、 教学内容及目标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学时
分配
|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
|
|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和作用,行政法律关系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理解
|
2
|
第一节 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
|
|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
|
|
|
第三节 行政合理性原则
|
|
|
第四节 信赖保护原则
|
|
|
第五节 正当程序原则
|
|
|
第六节 责任行政原则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三章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
了解
|
2
|
第一节 西方国家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
|
|
第二节 中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法产生的基础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四章 行政主体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主体及其构成
|
|
|
第二节 行政主体和委托组织
|
|
|
第三节 行政主体内行政公务人员
|
|
|
第四节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行政主体的范围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
|
第五章 行政公产
第一节 行政公产概述
|
了解
|
2
|
|
|
第二节 行政公产的成立、处分与转换
|
|
|
第三节 行政公产的管理
|
|
|
第四节 行政公产的使用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公产的概念及其与公产、私产的区别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六章 行政活动的方式
|
理解
|
2
|
第一节 行政活动方式概述
|
|
|
第二节 干预行政与给付行政
|
|
|
第三节 直接行政与间接行政
|
|
|
第四节 行政指导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活动的种类及其分类的意义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七章 行政行为概述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
|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
|
|
|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
|
|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有效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八章 行政立法
|
掌握
|
3
|
第一节 行政立法的分类与价值
|
|
|
第二节 行政立法权限与效力等级
|
|
|
第三节 行政立法程序与监督
|
|
|
第四节 我国行政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立法的分类、程序及监督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九章 行政许可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许可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范围与设定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
|
|
|
|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程序
|
|
|
第五节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
|
|
第六节 行政许可中的法律责任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许可的概念及救济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章 行政处罚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处罚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
|
|
第三节 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
|
|
|
第四节 行政处罚的程序
|
|
|
重点与难点:裁执分离制度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一章 行政强制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强制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强制的设定
|
|
|
第三节 行政强制措施
|
|
|
第四节 行政强制执行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强制的概念、方式及实施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二章 行政合同
|
理解
|
2
|
第一节 行政合同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合同行为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行政优益权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三章 行政程序
|
掌握
|
3
|
第一节 行政程序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及其历史发展
|
|
|
第三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
|
|
|
第四节 完善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重点与难点:行政程序的具体制度和基本原则
|
|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四章 行政救济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救济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救济的特点和途径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第十五章 行政复议
|
掌握
|
2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
|
|
第二节 行政复议条件
|
|
|
第三节 行政复议程序及规则
|
|
|
第四节 复议机关的确定,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
|
|
|
重点与难点:行政复议的管辖,不能申请复议的事项
|
|
|
衡量学习是否达到目标的标准:对基本理论和制度的要点的基本掌握,并能够在分析和处理问题时得到体现
|
|
|
实验环节
|
实验1
|
实验2
|
实验3
|
实验4
|
实验项目名称
|
行政主体案例
|
行政许可案例
|
行政处罚案例
|
|
实验目的
|
培养分析案件能力
|
培养分析案件能力
|
培养分析案件能力
|
|
实验内容与要求
|
要求运用学过的法理分析给出的案例
|
要求运用学过的法理分析给出的案例
|
要求运用学过的法理分析给出的案例
|
|
实验类型
|
验证
|
验证
|
验证
|
|
实验教学方式
|
分组讨论、课堂发言及展示
|
分组讨论、课堂发言及展示
|
分组讨论、课堂发言及展示
|
|
学时数
|
2
|
2
|
2
|
|
分组情况
|
5人一组
|
5人一组
|
5人一组
|
|
主要实验仪器
|
无
|
无
|
无
|
|
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
|
课堂发言、小组展示效果计入平时成绩
|
课堂发言、小组展示效果计入平时成绩
|
课堂发言、小组展示效果计入平时成绩
|
|
五、推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源
(一)推荐教材
罗豪才:行政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二)参考书
1、(德)汉斯·J.沃尔夫:行政法,高家伟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2、(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翁岳生: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4、陈新民:中国行政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
6、朱新力:行政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三)学习网站
1、中国宪政网
2、宪政中国网
3、法治政府网
大纲修订人:倪雄飞 修订日期:
大纲审定人: 审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