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辩论大赛》教学大纲
一、基本信息
名称:演讲与辩论大赛
英文名称:Lecture Competition
实习(课程设计)周数:4
学分:1
适用对象: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先修课程与环节:普通话训练 口才与辩论
二、目的和任务
演讲与辩论大赛是教学实训项目,前期的先修课程是口才与辩论,普通话训练,目的是为了锻炼行政管理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提高与人沟通的技巧。
三、大赛方式
演讲与辩论大赛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四、大赛方法与要求
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承办,学生会确定大赛的主题;大赛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要求所有学生参加,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挑选出10%参加复赛;每个行政班派出一名指导教师;复赛在全年级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奖励相应的创新学分。
五、大赛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主题每年不同,由学生会与青协共同选定
初赛要求所有学生参加,写出书面演讲稿,背诵并脱稿演讲;以行政班级为单位,借用教室,由青协和学生会负责推选各班前10%参加复赛,每班后10%重新大赛。
(二)复赛
借用学术报告厅,要求所有学生参加,评选一二三等奖,给予相应的奖品和创新学分。
六、演讲与辩论大赛基本要求
(一)演讲与辩论大赛初赛 要求:
(1) 所有学生按照主题写成书面稿,背诵,脱稿大赛
(2) 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各班排名在后10%的重新进行演讲。
(二)演讲与辩论大赛复赛
各班排名前10%的学生参加复赛,地点在学术报告厅
七、演讲与辩论大赛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
采用五级评分制,按照演讲稿和演讲与辩论大赛的得分确定最终成绩
大纲修订人:杨铭瑀 修订日期:2017.12
大纲审定人: 审定日期: